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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驾车撞人的案件,因为起诉的伤者不止一个,所以法院并案处理。桓城无所谓,他代理的人人安保险公司撑死了就是交强险12万,两个肇事者才是负赔偿大头。
过去了发现投保人请了律师桓城有些不开心,因为当时投保人蹭了他的咨询,但是最后选择律师的时候却没有问他这边有没有什么推荐。桓城想着下次要像付儿学习,对这些蹭咨询要干脆拒绝。
律师都还是原班人马,桓城随口问了一下投保人律师要申请伤残重新鉴定吗?谁知道那投保人的律师竟然回了一句,“我们不申请。”
桓城懵了,不申请伤残重新鉴定,这是打算放弃治疗了吗?
投保人律师慢悠悠道,“我们要申请笔迹鉴定。这个字不是投保人本人签的。”
桓城面上不显,内心已经咆哮开了。妈的,如果字不是投保人签的,那法院就可能认定没有尽到提示和告知义务,免责条款就可能不生效,保险公司的商业险就没办法拒赔。
“上次投保人也去了没说字不是她签的啊。”
“她说上次没有注意。”
桓城内心已经有一万匹草泥马跑过去了。
法官迟到了半小时过来开庭了,一听这情况也懵了。
“那桓律师,这边这个字到底是不是投保人本人签的。”法官要桓城核实,桓城怎么核实?
“那这边只能是做笔迹鉴定了,上次也开过庭了,投保人完全没有提这个问题。如果他这边申请笔迹鉴定,我们这边要根据笔迹鉴定的结果来确定是否要申请伤残鉴定。”
“那不行,要提你们马上要交申请书。今天是周一,你周三给我吧。”法官有审限要求,拒绝了桓城。
这样时间就赶了,除了伤残鉴定之外桓城还要写一个申请笔迹鉴定的意见,还要去调原来的开庭笔录。上次开庭距离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,正常情况卷宗早就归档了。按北城区法院的习惯,他得先去北城区交通庭找经办法官签字,再去本城法院本部找分管领导签字,顺利的话都得花掉一整个上午。想想就很烦。
上午的庭是开不成了。桓城把这个情况和人人安的对接人林晶说,人人安的对接人也在骂投保人有病。
“等下我这边有法官打电话。是你们那个胡守的二审法官。”桓城挂了林晶的电话。
祸不单行,胡守那个案件居然也跟法官提说要笔迹鉴定。
桓城克制着没有把胡守他是有毛病吗直接骂出来。胡守这个案件也是胡守本人一审有去开庭,对证据三性没有异议,更关键的是,一审法官还问了他签字是不是本人签的胡守也说是他签的了。
“一审法官问过他签字是不是本人签的了啊。”
二审法官表示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他了,胡守说他没有搞清楚。这边就是通知你一下,回头如果确定要笔迹鉴定配合一下。
桓城无话可说,禁反言原则在这里就都不适用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