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
说你是个婊子。
我爬到了二十五层,我想死。可是终究没有,我不是不敢死,我是不能为了
一个男人死。我哭了又哭,从那天起,我以为我的爱情像流浪的狗一样死去了。
我是没跳楼,可我的感情已经跳了。
很多人都感觉我是个淑女。
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确是。
旁人只看到我身上的“宝姿”套装和“JOY& PEACE" 的鞋;他们看
不到我被仇恨占据的心。表面看,我英文系毕业,在外企做销售经理。我漂亮能
干,我长袖善舞。我家境颇丰,我高高在上。很多人追我。因为他们不知道在某
个圣诞夜里,有个我爱的男人骂我是”婊子“;他们不知道我曾经在十几年中都
很怕男人的手指头;他们不知道我二十岁的时候,怀着欲焚的仇恨对一个三十七
岁微胖的男人投怀送抱;他们不知道我裸着身子,大笑着对一个外交官说,你还
不如个太监。
所以白天我依然是美丽可爱骄傲的我。
到现在为止我没失身于任何一个男人。我不是不想,可是我不能把自己最宝
贵的东西交给男人,交给我不爱的男人。
我手淫。不过我不羞耻,因为满足自己是人的天性。
有一段时间在天津,我曾经和一个叫菲的女孩子一起合住过。那时候她暗恋
隔壁的男孩。那个男孩和我们的关系很熟,他有我们屋的钥匙——为的是我们不
在的时候帮忙喂小狗。有两三天同屋的女孩出差了。我打了电话让他晚上帮忙喂
狗,我说我就不回去了。可是正好那天有空,所以下午就回去了。洗过澡,我裸
着身体懒懒地躺在床上。这时候门响了,我知道是他。就在他进门前的一瞬间,
我拉上了被子。尽管我想勾引他,我想伤害他;可是我无权伤害菲,也无权掠夺
菲。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。我不太坏。他们后来真的结婚了,我当的伴娘。
我不知道当初如果没拉上被子会怎么样。不确定的事情我不多想。
在遇到可乐以前我一直以为男人只有两种:色狼或是太监。
所以菲的丈夫要不就是色狼,要不就是太监。等他们的儿子出世后,我更倾
向于前一种观点。我搬出了合住的屋子。夜晚,当菲他们恩爱缠绵的时候,我依
旧泡在某个酒吧独饮,依旧吊足色狼或是太监的胃口。当我把公司的CEO也甩
掉之后,我知道这次自己是出了圈了。我失业了,但没拿预支的三个月薪水。我
不要男人施舍的任何东西,包括钱。
走出公司的时候我才意识到,其实我挺爱那份工作的。
可是我没后悔。像我这样的人是自负得不知道后悔的。
无聊在网上溜达的时候就见到了可乐,见到了他的文章。写他大学时代第一
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爱情;写他被一个女人抛弃后的孤独。;写他对那个女人的疯
狂的爱。我跟了帖。后来我们就通了电话。再后来我们就见了面。
那天我随便穿了条牛仔裤,没化装。我没想着勾引他。
经过那个在二十五层楼过完的圣诞夜,我以为自己爱的细胞全死了。可是见
到他的瞬间我才知道那不过是瞎扯——他是那种让人可以放心地抱着痛哭的男人。
他个子不高,绝对不帅。可是他谦和,他温暖,像冬日里的阳光。我的生活里实
在是很久没有过晴朗的日子了。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没碰过我,我的意思说是他
没故意碰过我。
我没觉得他是太监或是色狼。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。反正,他就是可乐。我
要为了他专门给男人成立一个新类别:就叫“可乐”。
男人有三种类型:太监,色狼,可乐。
29岁的外交官见我第二次的时候就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个遍,第三次的时候
已经脱掉了我的内裤。他说他疯狂的爱我,其实他是疯狂的想和我做爱。我不爱
他,可我向往被人爱的感觉。那段时间我看色情小说看多了,我以为爱就是要做
的,并且我以为我做了就会去爱。
我没爱上他,因为他一次都没真正做过。他保持的时间太短。所以他代表了
太监——想做又没那本事。
我1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过一次骚扰。大概是“十一”的时候,全
北京的人都到街上去了,车厢里挤得动都动不得。有一双手很从容的从后面握住
我的胸,不停的用力揉搓着。我那时候就已经戴B杯了,以此判断那人的手还真
是大,至少没在我的胸面前相形见拙。我伸出手去掐住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