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很久很久以前,兰夏并不是现在的模样。
大学时期,兰夏在旁人眼里只是一个带着宽大眼镜框的路人甲,毫不起眼,在几万人的大学里,可以说只是众生里的一颗石子。
就是这样一颗石子,心里却藏了一个梦。
甘云同兰夏上的是同一所大学,他与兰夏不同,他在大学里是风云人物,以出众的天赋和残疾的身体出名。
有人喜欢他是因为他常常是教授口中的天才,还有一张出众的脸;有人不喜欢他是因为他腿脚收瘸的,还整日板着一张阴沉沉的脸。
那时的甘云是不受宠的甘家大公子,和普通人没有差别。
兰夏只是个普通人,她不关注这些事情,所以对甘云只是有所耳闻,但未曾见过。
直到那次在外面出了事,很晚才回到学校里,急着回宿舍签到。
大学里路灯不算太明亮,唯一的标志性建筑就是彻夜通明的图书楼。
在回宿舍的途中,兰夏远远便看见了在岔路口聚集的三四人,并且很快就分析出这是一场成人性质的校园霸凌,被酒精冲昏的头脑登时涌上一股热血,她几乎是想都没想就要冲上去阻止。
就在她三两步快要走过去时,她看清了被欺凌的那个人的脸——一张落魄了,也不失清冷淡漠的脸,然后那双眼睛对上了自己。
兰夏已经不记得那些人当时说了什么难听的词汇,只记得男生眼睛对上自己,然后伸出纤细的手指抵在唇中间,让她离开。
不知为何,兰夏没有再上去,浑浑噩噩回到宿舍里时,她脑子里都还是男生的模样和刚才的场景。
她依稀记得男生身旁倒着的一根手杖。
从那之后,兰夏就开始关注甘云,这不是一种男女情爱,反而是另一种说不上来的情感。
大学毕业后,兰夏就彻底变了个样。
她放弃了高薪生活,选择来乐华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公司,来到乐华面试,在进门时看见亲自来面试的新任董事,兰夏露出一个自信又温柔的笑容。
“您好,我叫兰夏。”
她确定自己的感情了,她想和甘云并肩作战。
最初是同情和惊艳,现在,则只剩下保护了。
——谁也不能在她眼皮子底下伤害甘云。
所以,看着面前柳裕送过来的玫瑰花,干练女人面无表情将卡片直接撕掉,然后一把把玫瑰花丢进大垃圾桶里。
她可是记得的,这位柳裕柳总是甘澈的未婚夫。
不去想那些糟糕事,兰夏开始全身心投入工作中,今天下午甘云要出去不回公司,现在正是忙的时候。
魏绍今天要带甘云去买衣服。
说来可笑,甘云虽然自己就是个“霸总”,平日里的生活却枯燥得很,除了上班就是上班。
还不如上班族呢。
还没到点,魏绍就迫不及待地开车过来接甘云了,兰夏因为这些天甘云的变化,勉勉强强接受了他,让他顺利接走了甘云。
“阿云,我们今天去一个商场。”
这栋大楼的顶部是全封闭式的,唯有VIP才能进去,整层楼都是为了富人服务。
甘云的衣服实在是太单一了,竟然只有十套西装和一套高领毛衣……据说高领毛衣还是兰夏送给他的新年礼物。
魏绍牵着甘云的手,走进其中一家,一口气选了十套衣服等甘云去试。
本来以为只买几件甚至花不了多少时间的甘云:……
看着魏绍和服务员可怜期待的目光,他叹了一口气,还是拿过一件走进更衣室。
和甘云一起做的事情,不论是什么事,魏绍永远不会腻。
甘云试了很多套衣服,他是典型的衣架子,穿什么都好看,这也导致魏绍兴致越发高涨,服务员手里拿着的衣服越叠越高。
甘云在更衣间穿上一套白色的毛衣搭薄衬衫,推开门时,魏绍坐在沙发上正盯着他,见他出来了便站起身来,走到他身边。
“是不是有点累了?”魏绍揽着甘云的腰,“我们坐一会。”
甘云刚要答应,就看见玻璃门外的身影,他眼前一凝,竟是杜宁。
甘云心里一喜,这两天杜宁有事,他们都没见过面,突然偶遇,于是便想要上前打个招呼。
魏绍顺着甘云的目光看过去,惊讶开口:“杜宁?”
甘云一顿,转头看向魏绍:“你认识他?”
“……”魏绍欲言又止,吩咐服务员把衣服全部包装好,“没什么,我们先走吧阿云。”
“…他是我的朋友。”甘云觉得魏绍是欲盖弥彰,微微蹙眉,“你和他之间是有什么事吗?”
“朋友?”魏绍难掩惊讶,随即立马对甘云解释,“阿云,你是不是被骗了,他就是那个经常跟在甘澈身边的竹马,你怎么会和他做朋友?”
甘澈!
“轰隆”一声,甘云耳目发鸣,他下意识觉得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承受的,但他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