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躲在角落,缩瑟一团,地上黏着张被踩上黑脚印的报纸,后来上初中,地理书说那是芬兰的拉普兰。
那天之后我妈就自杀了。极光,另一个国度,全都离得很远很远。
董琳这笔钱足够我在那个国家畅游一遍。
但我仍旧说。
“还是不要了吧。”
董琳很不解地看着我,难以置信又充满警惕,但在我的沉默中,注视下,她叹气,将支票收了回去。
起身前我叫住了她。
“夫人,阿季他要是……”
我摇了摇头,改口道。
“季鸣他,如果问起我,夫人您就说,说我已经离开上城了吧。”
不知道几点,白炽灯光填满整个房间。空落落的一个人,来去都干净。这间逼仄的小出租屋,我待了两年,但要带走的东西拢共也就一个行李箱的大小。
手机上蹦出条新短信。
我叹了口气,董琳还是给转了一笔钱,虽然不知道她从哪里找到的我的卡号。
数额倒是没有餐厅里的那个惊人了,不过还是给我留足了适应新生活的机会。
离开前我最后一个联系的人是房东大姐,她原来很讨厌我,总说我是这堆穷鬼里最穷的那个。
其实是因为我爱拖欠房租,每个月总要晚那么几天才能交上,她不下数次警告我:“再这样一旦有新租客你立马收拾东西离开!”
可两年过去了,新租客没见影,倒是我这个瞧不上的老租客也要走了。
我站在客厅和卧室夹着的那道门前,视线流连在这间出租屋的每一处。
两年前就破掉的木地板始终没人来修,冰箱一打开一股冲鼻的沤味,沙发与周围是格格不入的干净整洁,上面套着我上个月才买的新沙发套。
然后我的目光定在破掉的墙面上,斑驳的白漆,隐隐约约看得见土块。很难看,明明和这间出租屋的破旧程度相符,但我还是觉得很突兀,很难看。
于是我打开行李箱,掏出之前自制的相框,取出一张,又找出双面胶。
嗯,现在和谐多了。
即使现在是深夜,但墙上照片里的午后阳光依旧明媚晃眼,我搓了下胳膊,恍惚间又感受到那股黏劲。
“阿季你要看电影就好好看,不要一边看一边喂我。”
“哥又凶我。”
“你看看我的胳膊,我的腿上,都是西瓜汁,好黏的!”
“那阿季亲亲,亲亲就不黏了。”
“不是,唔!”
眼眶突然酸胀发涩,快速眨眼也缓解不了多少,我搓了把脸,于是手心也变得潮乎乎起来。
根本不行。
明明这间房子的阿季只待过半年,但却哪哪都是他的痕迹。我已经很努力地去忽视,去假装平静了,我想淡然的离开这里,就像当初的到来一样。
可根本不行。
从一开始半夜起床总不小心踩到的枕头,到后来睡着后被我下意识卷走的被子;厕所里的物品变得更容易碰掉了,牙刷,水杯,毛巾将那方狭小的地方占得满满当当;老旧的风扇噪声满天飞,阿季总吵着要开,他不喜欢热,可又不愿松开怀里汗津津的我。
我顺着门框蹲落,哭得嗓子眼发紧,吞咽连着整条喉管的疼,眼泪多得直打滑,手臂上很快潮腻一片。
人是有阈值的,到点不出就会憋坏,可偏偏心脏早已被塞得满满当当。于是我想起,于是我只得,将一切寄托在那个曾经明明自己也不完全相信,也觉荒唐,找不到支撑点的誓言中。
我最终还是食言了。
我没离开上城,但从边缘的东巷换到更边缘的地方。
或许是因为我对这座城市残存一些感情,但更多的是我单纯没那个精力再去适应一座新的城市。
托阿季母亲的福,我这次住的房子不算太糟糕。一室一厅,复式,灯光明亮,白天窗帘拉开整个房间都会被日阳笼罩。我好一段时间没去找工作,新房东是个大哥,右臂被青黑的纹身占满。
一切安定吼后我开始了新的生活,说是生活有些美化了。
我又回到了重复麻木的24小时,每天困了睡,睡了睡,睡到头痛就睁着眼发呆——坐在沙发上看窗外的清晨,朝阳,黄昏,夜幕,暴雨,晴天。
这样的状态不对,在持续下去人是肯定会出问题的,我意识到了,但没有力气去改变什么。
直到那天不小心碰倒了手边的杯子。玻璃碎片在地板上炸开花,凉水洒到了我的裤脚冰得以哆嗦。
窗外照进的月光就映在那摊水和玻璃碎片上,亮晶晶的,我傻站在一旁看着,看那滩水缓缓扩大,流进沙发角。
接着突然觉得一切都好没意思。
凌晨三点的街头空无一人,初秋的夜晚不算冷,但我出门没换衣服,只穿着一件短袖还是有些不抵寒风的。
这个房子虽然离市中心远了些,但反之好处是安静,位于湖水边,晚风拂过湖面